非营利组织清算是指在非营利组织或机构终止办学或改组后,须经财政清算以维护及保护各方利益。清算一般以非营利组织或机构临时停止运作造成的财产处理秩序作清算,其过程主要应包括科学对待各种财产、有效管理财产清算过程,避免被异议者抗辩而形成纠纷,以及永久终止后的财务处理步骤。
一、清算的程序及要求
1.清算须遵循国家程序
首先,法定代表人须征得会议或机构的同意,协助建立终止或改变组织结构的计划。一旦改革方案经协商决定,非营利组织或机构有关党政领导应向政府机关申报,根据政府机关有关改革规定程序,完成清算。
2.财产清算
根据清算程序,非营利组织或机构有关负责人应将各项财产及负债进行清算,充分发挥财产的价值,尽量减轻或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及教职工的影响,确保清算财产效益的最大化。
3.清算须公开透明
使用非营利组织或机构财务清算财产过程中,必须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来处理,要拥有公众掌握全部清算资料和决定,保护参与清算方正当权利和利益,以及确保清算后财产的正确管理。
二、清算财产的原则
1.公平决策
在清算中,我们要根据清算的目的,按照财政法规的要求,有序合理的分配清算财产,确保每个清算方得到公平的待遇,以示财务清算的公正和公平。
2.永久终止财产管理
经过清算,学校或当地政府机构财产管理部门应不再对参与清算财产做任何介入管理活动,终止清算项目前应将财产完全的出具详尽的清算书面报告,避免后期纠纷的发生。
3.清算后财产的分配
清算后,非营利组织或机构的财产将由清算人按照特定的规定分配,如再分配给参与清算的某个机构或参与者。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清算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照正确程序开展清算活动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要注重公平决策、及时出具清算书面报告以及合理分配清算财产等原则,以努力维护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秩序,减少财务清算过程中的争端纠纷。